
框架协议采购和电子卖场各自边界在哪里?

同样适用于小额零星采购,110号令只字未提电子卖场,一个是新晋采购方式,一个是近年来蓬勃发展的电子化平台,两者之间的边界究竟在哪里?
关于框架协议采购和电子卖场的边界,业界主要有两种声音,一种认为大同小异,电子卖场可以取代框架协议采购;另一种则认为是两码事,框架协议采购和电子卖场不应混为一谈。
“框架协议采购是法定采购方式,电子卖场是支撑电子化采购的信息系统或平台。二者不是同一个维度的概念。”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化和专项采购处处长李云峰告诉《政府采购信息》报记者,电子卖场上的供应商和产品如何入围、成交供应商如何选定、交易规则又如何……,除了其上运行的框架协议采购业务,其他业务并没有权威统一的规定。